滕一滕 于 2011-11-8 23:16:49 留言说:
土地纷争的事情
土地没有证明,但是我经营了20几年了。
管理员回复
您好,由于您的问题不够具体,我们无法为您解答。感谢您对远东所的支持,如您需要进一步的解答或咨询,请携带相关资料来本所咨询。
滕一滕 于 2011-11-8 23:11:05 留言说:
山林土地纷争的
在防城港上思县
管理员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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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 于 2011-10-10 13:42:34 留言说:
房产继承问题(补充)
谢谢管理员回复。如果外祖父母也早已去世,而大女儿的女儿并非亲生(为收养的)呢?大女儿的丈夫是铁定没有继承权的吗?
管理员回复
您好,根据您的问题,现解答如下:
代位继承只限于直系亲属之间,非直系亲属无权代位继承。因此,大女儿的丈夫无权代位继承大女儿父母亲的遗产。大女儿的收养小孩如能证明存在收养关系,是可以代位继承的。
感谢您对远东所的支持,如您需要进一步的解答或咨询,请携带相关资料来本所咨询。
江南 于 2011-9-30 15:44:42 留言说:
房产继承问题
父母去世,房产遗留,没有遗嘱。祖父母早已过世。两个女儿:大女儿先于父母去世,小女儿建在。问:小女儿是房子唯一继承人吗?大女儿的丈夫和小孩有没有继承权?
谢谢律师解答
管理员回复
你好,根据《继承法》第十条规定,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十一条规定,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知,大女儿的小孩为代位继承人,有权代位继承大女儿的遗产部分。小女儿不是唯一继承人。
你未告知外祖父母是否还在世,如果外祖父母在世,外祖父母也是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感谢你对远东的支持!
薇薇 于 2011-9-20 13:44:35 留言说:
侮辱人格要怎么起诉?
我上次在校园里捡到一个包,还没来得及交给失主或有关人员,失主就追了上来,然后就诽谤我偷了她的包,还告知了全班,说我是小偷,过了一段时间,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我是小偷,还骂了一些让我难堪的话,我后来跟朋友去找她说清楚,又被她骂是小偷。她的行为对我精神还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,我想问问,这样可以起诉她吗?起诉她我要做些什么?要怎么立案?
管理员回复
你好!你可以起诉侵权人,要求其赔礼道歉,精神损害赔偿。具体数额要看他们的侵权时间长短,所造成的损失,给你的精神造成的影响,侵权的手段,方式等情况而定。关于立案的材料包括:起诉状,证据,一般一式三份。
感谢您对远东的支持!